4月5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泸州市采取开展禁捕效果评估、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等措施,确保泸州市禁捕工作成效。
在开展禁捕效果评估方面,市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泸州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效果评估方案》,明确禁捕效果评估目标、评估内容、技术指标、评估时间、评估方法等,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四川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等科研单位先后来到泸州市,开展渔业资源监测和调查评估工作。
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方面,泸州市将“长江流域禁捕”纳入考核内容,要求各区县、市级有关责任部门落实责任,抓好相关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在纳入河(湖)长制考核体系方面,泸州市将“禁捕工作”纳入考核内容,要
求落实长江流域渔民退捕转产和禁捕后续监管工作、退捕渔民转产技能培训工作,完成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保护区以外水域的渔民退捕和禁捕工作。
开展退捕工作完成情况“回头看”。根据建档立卡工作要求,泸州市按照“逐船逐人登记造册、村乡公开公示、县乡村层层审核、市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字”等程序,逐级审查上报,于去年7月31日前全面完成788艘渔船、1429名渔民建档立卡信息录入和审核报送工作。去年8月1日0时起,泸州市退捕渔船渔民基数实行锁定管理。通过开展退捕渔船渔民信息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核实退捕渔船渔民建档立卡信息,确保建档立卡报送数据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道捕渔船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一致。
去年6月30日,泸州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完善了退捕渔船渔民台账,回收、分类处置了渔船网具,注销了捕捞许可证。该水域788艘渔船、1429名渔民退捕工作全面完成。